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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3年3月5日,副院長孔令杰教授應約在中國環球電視網(CGTN)“觀點”(Opinion)欄目發表題為“美國擊落中國飛艇違反國際法”(The shoot-down of the Chinese airship by the US is unlawful)的評論文章,批評美國使用武力擊落中國民用飛艇違反國際法。

    孔令杰注意到,美國方面聲稱擊落中國“間諜氣球”是美方針對其“侵犯”美國領空做出的合法反應;然而,除了未經證實的所謂國家安全擔心之外,美方至今未說明和澄清本國依據的是哪些特定和具體的國際法規則。國際法嚴格禁止國家在國與國關系中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,中國民用飛艇誤入美國領空根本達不到《聯合國憲章》第51條規定的關于行使自衛權的使用武力例外。

    孔令杰認為,美國可能會依照國家責任法特別是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2001年通過的《國家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條款草案》,主張本國作為被侵犯領空主權的“受害國”有權針對中國飛艇采取反措施(countermeasures)。然而,美國的所作所為顯然不符合《草案》有關條款關于反措施的目的和限制、成比例原則及采取措施前履行通報和磋商等程序義務的要求。美國還可能主張擊落中國飛艇屬美方采取的報復措施(reprisals),但報復自身在國際法上的合法性存疑,且美方行為明顯不符合報復必須屬最后手段、與本國遭受的侵害相稱、公開承認并宣布采取特定報復措施等要求。

    最后,在不存在確鑿證據的情況下、不與其他當事國溝通協調、單方面武斷地決定并擊落他國出現在本國領空內的高空飛艇,這絕對不是某些人所稱的國際標準做法;相反,這在人類使用空域的歷史上完全是一個罕見的例外,據世界氣象組織近期發布的消息,每天約有1000個氣象和科研飛艇在地球高空運行。

    孔令杰注意到,美國總統拜登在2023年2月16日發表的講話中明確提及:“我們將更新規范在美國空域發射和保持無人設備的規則和規章……我國將領導制定關于該總體上不受規制的空間的全球共同規范”。在美國仍在準備為自己和全球書寫規則之際,美方能為擊落中國飛艇找到什么可靠的國際法依據呢?

    孔令杰借用《論語》中的“殺雞焉用牛刀”,強調美國動用空軍使用戰斗機和對空導彈擊落中國民用飛艇,明顯是反應過度,這也表明美國把所謂“氣球事件”政治化、工具化、武器化,根本沒有把國際法當回事。

     

    評論文章原文可見:https://news.cgtn.com/news/2023-04-05/The-shoot-down-of-the-Chinese-airship-by-the-United-States-is-unlawful-1iJFdLmoLjG/index.html。

     

     


    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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